網購年貨有什么陷阱的,要怎樣來提防?

問題:提問:永遠愛你
現在網上有賣年貨的,不知道網上購買安不安全的?需要怎樣來提防的呢?
回答:回答:指尖的思念
部分網站又辦起了“年貨節”。網購雖方便,但陷阱也不少。去年“雙11”、“雙12”的“血拼”后,消協接到的投訴、法院受理的糾紛均相應增長。
陷阱一:隱藏的霸王條款
近日,小杜在網上購買了一臺攝像機,想回家后記錄與親朋團聚的歡樂場景。收到貨后,小杜發現攝像機拍攝畫質特別差,小杜便和賣家商量退貨。但商家說,小杜下單時,商家已經通過彈窗形式告知其交易合同:售出產品只換不退。小杜點擊“我同意”之后,該訂單才會成功生成,因此不同意退貨。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法官盧濤表示,諸如“只換不退”、“單方任意解除合同”等霸王條款,對消費者而言有失公平,法院審理類似案件也不會認定這種合同有效。遭遇類似糾紛,消費者可以直接向消協投訴,也可通過訴訟確認合同條款無效。
陷阱二:商品以次充好
陳女士趁打折從網上購買了十余套韓國某品牌面膜,花費3000余元。使用后,陳女士發現作用不大,還有過敏現象。她拿著面膜到商場專柜鑒定,服務員說,面膜包裝上的韓語雖然與正品類似,但并不相同。陳女士提出退貨,商家拒不同意。
盧濤提醒消費者,有三類證據必須保留:買賣發票、物流取貨單據以及網上聊天記錄。盧濤說,和賣家交流時,消費者一定要仔細詢問細節問題,特別要把網站宣傳、介紹產品的廣告詞復制到聊天內容,以此來固定證據。
陷阱三:給差評后果很嚴重
去年年底,趙小姐買了一件毛衣,收到衣服后發現圖案、顏色和網上圖片差距很大,退貨遭拒后,她給了賣家差評。結果,賣家不僅在網上謾罵趙小姐,趙小姐每天還接到上百個騷擾電話,嚴重影響工作和生活。
盧濤說,給“差評”是消費者正常權利,對于“呼死你”這種方式,消費者應當直接報警,警方須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規定,按照侵權行為的嚴重程度,追究侵權人的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去旅游要多少錢
- <麗江-香格里拉-瀘沽湖雙飛6日游>徒步虎跳峽、普達措,360度環游瀘沽湖,麗江/獨克宗二大古城,納西族/藏族/摩梭獨特民俗
- ¥3471起
- <大寨-五臺山-云岡石窟-平遙古城-常家莊園-壺口瀑布雙飛7日游>山西全景游,爸媽專屬,賞壺口,逛古城,拜五爺,重溫大寨文化
- ¥3470起
- <沙巴五日游>沙巴-浪漫之旅-AK238
- ¥3580起
- <英德2日游>英德寶晶宮溶洞、天梯、觀景臺、天宮玻璃橋、醉美英西峰林、游船穿越綠野仙蹤、品(大窩全雞宴/特色鹿血飯/特色竹筒宴)美食2天
- ¥490起
- <廈門-鼓浪嶼-土樓4日游>火車票自選,3晚市區舒適酒店連住,游5A級世界文化遺產,登日光巖俯瞰鼓浪嶼全景
- ¥1256起
- <上海+蘇州+杭州+烏鎮飛高4日游>小華東純玩0購物,國際五星酒店,烏鎮西柵精品客棧,品途高標定制餐
- ¥232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