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2015年10月12日開始,所有申請者均須親自前往目的地國家的使領館或當地簽證中心錄入指紋,12周歲以下兒童可免于錄取指紋;成功錄取十指指紋后,五年內不用重新錄取。
2、簽證申請遞交之后,領館可能會打電話給申請人公司或本人進行調查,請申請人做好相關準備并熟悉申請資料;
3、領館受理時間一般為5-10個工作日,旺季時則需要15個工作日以上,請留意出發時間及早遞交申請;
4、簽證申請遞交后,領館有可能要求申請人補充其他資料或者親自前往領館面試;
5、對于自由行旅游的客人,領館一般會電話核實此次旅游的行程安排,請申請人務必熟悉了解相應的行程安排;
6、所提供的酒店訂單必須為真實訂單,因領館一般會調查,若查到有虛假資料,可能造成拒簽;
7、所有必須本人簽名的資料,包括委托書、申請表等,請保持文件上的簽名與護照簽名一致;
8、簽證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數由領館根據申請人遞交的資料來決定,包括申請表格、行程、機票、酒店。
9、中智簽證中心有VIP服務,可提升申請簽證的服務體驗,詳細請參閱《中智簽證中心VIP服務介紹》